113年度教育部指標:(點我連結)
規定每校須於 3年(註)內所有教師完成A1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A2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(註)課程,113年累計培訓教師數達所有教師數100%。
註 1.A1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:熟悉科技輔助自主學習的理念和教學實施模式,以及數位學習資源與相關平臺特色。
註 2.A2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:包括學習載具操作、數位學習平臺應用及其他增能等。
註 3.原本計畫規定4年,現改為3年。
研習資訊:
研習有分組別,我們是第7組,研習都是該組別正取完還有名額,才會錄取別的組別。
比如:葫蘆墩國小辦理的研習屬於第3組,則優先錄取第3組的學校,若還有名額才會依報名順序率取別組的學校。
研習訊息請參閱學校首頁訊息公告-->研習資訊 項下內容,不定期都會有研習舉辦。
或者查詢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網址:https://www.iots.tc.edu.tw/ 下方行事曆訊息。
備註:
本校111年6月15日辦理的校內資訊研習為A2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研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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